公安逮捕后的程序

黔西南律师事务所 1688

公安逮捕后的公安程序是:需要在逮捕后的24小时之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,并通知被逮捕人的逮捕家属或所在单位;发现不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的,需要立即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。程序

一、公安公安逮捕后的逮捕程序

逮捕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后,程序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公安机关、批准或决定逮捕的逮捕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,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。程序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公安,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。逮捕立即释放的程序,应当发给释放证明。公安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逮捕情形外,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程序原因和羁押的处所,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。不便通知的,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。到异地逮捕的,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。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,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、逮捕证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,被逮捕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。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,或者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,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。

二、公安机关逮捕需要满足什么条件

1.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

根据有关规定,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,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。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,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。

2.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

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。律师在线提醒您,基于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,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,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,而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、拘役、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刑或者可能被免除刑罚的,才符合逮捕条件。

3.确有逮捕的必要性

采取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等方法,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,而有逮捕必要的。

三、被逮捕后多长时间可以进行判定

律师在线提醒,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后,多长时间会判刑是没有规定的,如果侦查终结,移送检察院,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二个月以内宣判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,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,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,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。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,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,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,可以延长三个月;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。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,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,计算审理期限。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,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,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。

标签:婚姻家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