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割共同房产协议的离婚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、房屋的中何基本情况、分割方式以及解决争议的写分方式等。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割共法律规定,离婚房产分割协议是同房可以公证的。
一、产协在离婚中如何写分割共同房产协议
离婚房产分配协议的离婚内容:
1.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,包括姓名、中何性别、写分出生日期、割共身份证号、同房住所地等;
2.写清房屋现在的产协基本信息,主要包括房产所在位置,离婚是中何否有房贷,以及双方的写分房产出资比例;
3.写清分割方式、分割原则;
4.写清违约责任,之后双方要亲笔签名并且注明签字日期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
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八条
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年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,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。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二、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可以公证吗
律师在线提醒您,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可以公证。
《公证法》第二条
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,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、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、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。
《公证法》第十一条
根据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,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:
(一)合同;
(二)继承;
(三)委托、声明、赠与、遗嘱;
(四)财产分割;
(五)招标投标、拍卖;
(六)婚姻状况、亲属关系、收养关系;
(七)出生、生存、死亡、身份、经历、学历、学位、职务、职称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;
(八)公司章程;
(九)保全证据;
(十)文书上的签名、印鉴、日期,文书的副本、影印本与原本相符;
(十一)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。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,有关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。

三、离婚起诉分割房产的条件有哪些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(二)有明确的被告;
(三)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(四)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